关于新增中国新疆至吉尔吉斯斯坦、中国新疆至哈萨克斯坦道路客货运输线路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6-10-21 |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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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化我国与中亚国家陆路运输通道进一步互联互通,积极构建开放互联、高效有序的国际道路运输体系。根据中吉、中哈两国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协商同意,由我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交通运输部近日作出许可:新增中国新疆至吉尔吉斯斯坦、中国新疆至哈萨克斯坦道路客货运输线路(《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开通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至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奥什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线路的函》、《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开通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至哈萨克斯坦乌尔贾尔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的函》),具体运输线路如下: 中吉间: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库尔勒-阿克苏-喀什-吐尔尕特(中方口岸)-吐噜噶尔特(吉方口岸)-吉尔吉斯斯坦纳伦-比什凯克国际道路货运线路; 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库尔勒-阿克苏-喀什-伊尔克什坦(中方口岸)-伊尔克什坦姆(吉方口岸)-吉尔吉斯斯坦萨雷塔什-奥什国际道路货运线路。 中哈间:中国新疆塔城-巴克图(中方口岸)-巴克特(哈方口岸)-哈萨克斯坦乌尔贾尔市国际道路客运线路; 中国新疆塔城-巴克图(中方口岸)-巴克特(哈方口岸)-哈萨克斯坦乌尔贾尔市国际道路货运线路。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6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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